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我市将按照“统筹推进、分步实施”原则,办理以工代训补贴业务。 目前,“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三个行业中的大型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的业务系统模块已正式上线,即日起开放外部申报端口。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login),选择“以工代训补贴”事项进行申请,具体业务办理指引详见附件《深圳市2020年首批“以工代训”补贴业务办理指南》。其他以工代训补贴项目申报系统将于近期陆续上线,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深圳市2020年首批“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业务办理指南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0日附件:深圳市2020年首批“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业务办理指南原文链接:http://hrss.sz.gov.cn/tzgg/content/post_81864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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